关于在我校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欲晓发布时间:2022-11-29浏览次数:12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入脑入心,切实做好我校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和广泛运用法律,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我校《苏州城市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我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时间

  20221129日至2022126

  三、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结合双周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内容,切实筑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学、进课堂、进头脑,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宪法公开课、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进一步提升学讲宪法活动的参与率和覆盖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师生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拓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途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实践活动,例如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党团日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积极发挥法律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着力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搭建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增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推动我校师生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构建校园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宪法教育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分工明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紧扣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充分调动普法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协调贯通,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确保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拓展平台,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校园宪法学习宣传舆论氛围。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各类活动校内举行、线上开展,确保活动平安顺利。

  2.请各单位于126日前将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介。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512-68356587,邮箱:scysj@szc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