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俞美香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10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方便教工通讯员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权威性,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作如下规定: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工通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稿件撰写和上传等工作。

2.严把稿件质量。稿件发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单位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进行合规性审查。所有在校园网(包括各单位二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在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系统的网址链接在党委宣传部网站首页左下角(路径: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部门-党委宣传部)。

4.定期通报提醒。对合规性审查使用情况,党委宣传部将在一定范围内,定期进行通报。对合规性审查使用频次低的教工通讯员,进行约谈提醒。

5.杜绝使用外链。各单位在发布的信息中,不得使用外部链接,避免带来网络安全风险。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和教工通讯员认真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党委宣传部联系。

 

党委宣传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