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的通知

发布者:俞美香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推荐选拨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的通知》(苏宣通〔2024〕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和其他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从事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引进并落户苏州的人才,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以上方可申报。

文化名家。要求在苏州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领军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门类的领军水平。

重点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工作业绩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成果显著。

青年拔尖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

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详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二)》(附件1),奖项要求参照《宣传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附件2)。

二、材料报送

1.申报对象须填写《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表格需填报电子照片),并提供申报附件材料两份(提供复印件,请与申报表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等,若户籍不在苏州,须提供在苏社保(医保)缴费证明。

2.各单位填写《2024年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类别推荐人选在2人及以上的,须在汇总表中进行排序。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申报遴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认真按照评审标准组织推荐申报,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工作质量。已获评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的,不得再申报同一层次人才。

2.申报材料的填报要准确、规范、完整,申报对象须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各单位要认真核对相关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其参评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党委宣传部综合科(理论学习科)(综合楼318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91235831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学院(部)。联系人:俞美香,联系电话:66554358。

附件1: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二).doc

附件2:宣传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doc

附件3: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24年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