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俞美香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部署,形成一批针对性强、应用性强、具有理论创新水平和实践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促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与创新,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宣〔20225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项目类别: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2.申报对象:全校教职工。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宣传思想文化条线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申报。

3.申报条件: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不受职称限制。

4.其他要求: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人不得以本人已立项项目的同主题或相近主题进行申报。

二、选题确定

选题原则上应以《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为参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需根据课题指南确定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项目成果为其他形式的,申报人也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三、项目数量

本年度重点项目立项原则上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4项。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宣传思想文化条线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立项比例一般不低于立项项目总数的60%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722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综合楼318室),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912358317@qq.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标示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五、结项要求

1.所有成果应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申请结项的项目成果应是申报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公开发表的成果应该以苏州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至少要有1篇论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以论文发表时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一般项目至少要有1篇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

3.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所提交的研究报告须着重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可操作性措施。重点项目附主要成果被学校采纳证明,一般项目附主要成果被所在单位采纳证明。

4.项目成果形式为决策咨询报告或理论文章的,须在设区市及以上的内参通讯上发表或在《光明日报》《新华日报》《苏州日报》等报刊的理论栏目发表。

项目申报条件、评审、结项等要求详见《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宣〔20225号),未尽事宜,请致电党委宣传部:66554358,联系人:俞美香。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表.docx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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