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文化类)的通知

发布者:俞美香发布时间:2024-06-12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接上级通知,202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文化类)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见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双创计划”(文化类)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

根据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文化人才工作处)通知,我校可推荐3人。

二、项目类别

“双创计划”人才(文化创业类、文化创新类)。

三、“双创人才”(文化类)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一)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企业人才不做硬性要求)。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文化创作、生产、研究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创新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少于1万元(事业单位不少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

优先支持: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设区市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6.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申报对象中,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要有一定比例。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7.入选我省省级引才工程、省第六期“333工程”和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我省配套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获得过省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不得与2024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文化创业类

(1)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办企业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实缴),且本人实缴并计入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计入注册资本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总额须超过100万元;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4)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2.文化创新类

(1)我省文化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优秀文化人才,包括文化产业以及党校或高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播、文化艺术、文化科技、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2)在文化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中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创新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文化艺术类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

(3)获得过省级以上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重要奖项。

四、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202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文化类)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912358317@qq.com。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党委出具申报情况报告:请所在学院(部)党委对推荐人员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防范意识形态、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加盖学院行政、党委公章,党委书记签字(PDF扫描件);

2.申报对象提交相应类别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见附件3、附件4);

3.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根据附件5.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并制作目录);

4.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

5.学术诚信承诺书(请手签后扫描成PDF文档,见附件7)。

联系人:俞美香

联系电话:6655435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文化类)的通知(精简版).docx

附件2.双创人才(文化类)申报条件.docx

附件3.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申报书(文化创业类).docx

附件4.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申报书(文化创新类).docx

附件5.需提供的材料清单.docx

附件6.汇总表.docx

附件7.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6月12日